江西人社发布:健康管理师(2019-2021年)申报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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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其中健康管理师获得补贴2000元!为方便大家了解,健康管理师考试信息中心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江西人社发布:健康管理师(2019-2021年)申报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技能强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各类人群参加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城乡贫困劳动力和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和20%。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政策不可叠加享受,最高上浮20%。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40%的培训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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