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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开始吉林省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发表时间: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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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结合今年继续教育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名学习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2月31日24:00关闭,学习系统将于2023年1月15日24:00关闭。请我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抓紧时间进行报名和学习。

对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完成继续教育评价

选择网络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后,方完成继续教育。请已修满学分但未进行评价的会计人员抓紧时间进行评价,避免影响本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三、补学注意事项

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修满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请补报补学的会计人员,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完成补报补学年度的继续教育。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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