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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鄂尔多斯初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鄂尔多斯考区202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公告发布啦!为方便考生朋友们了解,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大家查看,早做准备,沉着应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经向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现就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于考前1天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好,同时需打印疫情防控《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后附)。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均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提供考前7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5.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7.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8.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尽量减少人群聚集,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合理安排入场。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0.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1.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信息及相关规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
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涉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天,通过“健康鄂多斯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查询,并彩印查询结果。持有绿色健康码或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时所持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涉考人员、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涉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三、涉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考试实施过程中的防疫措施,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