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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2-04-2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2日17:0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3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考务费

考试费

高级经济

每人每科19元

每人每科65元

《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三)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注意事项

 

 

 

6月18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生务必注意: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2.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3.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4.《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5.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6.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7.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四)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

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

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五)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市州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方式

长春市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受疫情影响联系方式为电子QQ邮箱1342512633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吉林市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2-62507973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3楼

四平市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0434-3253310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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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7-3292606

0437-3168957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通化市

通化市人社局专技科

0435-3916905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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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白城市

白城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指导中心

15843696886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延边州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0433-2879090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省直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12333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松原市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0438-6971057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注: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线上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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