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职业资格类 > 教师资格证 > 报考政策 > 正文

辽宁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公告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2-12-09

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定于12月7日(周三)9:00--16:30发放。

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可委托代领。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到认定所在地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址(即认定所在地):

1.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305(西南门入);

2.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局四楼安全与人事股;

3.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24号窗口;

4.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号510室;

5.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0号(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东侧附楼)大洼区公共服务中心A区15号窗口(须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委托代领手续:

须现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如下:(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处必须手写)​

三、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或委托人须戴口罩到认定所在地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申请人或委托人须现场提供双码(“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且7日内无外市行程。

相关推荐:

全国报名、学习、交流一站式服务网站

Copyright ©2020 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2001253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