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业务考核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材料评审,现组织开展通过材料评审的申报人员业务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有关省、市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时告知相关申报人员。
一、考核对象
材料评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中,目前正在宁夏、新疆、西藏等地支教的申报人员和获得福建省教育厅、省总工会举办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符合直接认定市级骨干教师的申报人员免于业务考核(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时间、地点及学科安排
时间 |
地点 |
学段、学科 |
5月28日 (星期六) |
福州第十一中学 |
小学、幼儿园、特教学科 (小学综合实践安排29日考核) |
5月29日 (星期天) |
福州第十一中学 |
中学学科 |
三、考核内容及教材范围
以福州市教育局5月16日发布的2021年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业务考核有关事项的预通知为准
四、考核流程
参考人员先集中抽签室抽签,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从抽签室进入备考室进行40分钟的备考,备考结束后进入待考室待考,最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考核。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参考人员面试结束后还须进行信息技术能力考核。参考人员考核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到主考室领取手机并立即离开考场。
五、参考人员须知
(一)参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入场时应出示“福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号)”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参考人员7:30前入场完毕,7:45前到达指定抽签室进行签到。本次考核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试教材(其中,中小学体育学科、幼教学科、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考试教材由福州市教育局提供),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签注说明等笔记。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考核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并按照《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开考后,参考人员每隔15分钟按抽签顺序从抽签室依次进入备考室。备考时,只能填写组别、申报学科及抽签序号,考试全程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考人员将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自备干粮。
六、其他事项
2021年福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采取先材料评审后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已将材料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及原因通过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及民办学校告知相关人员。材料评审不合格人员的认定结果为不合格,不再参加业务考核。通过材料评审的人员业务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
附件:1.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省赛获奖直接认定市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单
3.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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