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考生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6月1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3)取消、改报、核减等相关信息将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2473513)。
(二)资格审查
所有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在2022年6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59路、105路公交车到碧桂园站下车即到;市内乘27路、106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36路、38路、39路、5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报考人打印填写好的《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
(7)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师范类专业证明(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上注明了师范的、研究生为学科教学专业的可不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情况证明》(附件3);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所有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1.面试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教(无学生参与)的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2年7月9日,地点及相关规定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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