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您在石家庄市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你准备选择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要求,然后再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具体的报考点。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而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石家庄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三、选择报考点
我市2023年研考共设有16个报考点,其中包括8个区报考点、8个高校报考点。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就读学校在石家庄市的应届本科毕业和有石家庄市(含辛集市)户籍或非石家庄市户籍、在石家庄市(含辛集市)工作的非应届考生可选择在我市报考。
1.就读学校在石家庄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已设报考点的驻石高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包括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含理工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含临床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含汇华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中医学院 、石家庄学院。
②其他未设报考点的驻石高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河北体育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长安区报考点报名;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裕华区报考点报名;河北传媒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栾城区报考点报名;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管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华北理工大学工程教育实验班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桥西区报考点报名;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鹿泉区报考点报名;河北美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高新区报考点报名。
2.其他非应届考生: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石家庄市(含辛集市)的非应届考生,可选择8个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作所在地在石家庄市(含辛集市)且非石家庄市(含辛集市)户籍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石家庄市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7、8、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意:我市的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报考点的上限后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
三、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在网上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2.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与缴费工作,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我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五、网上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时间统一定于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开始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和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
六、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2月24日、25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均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12月26日)有考试安排的考生,应在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重要提醒
1.考试期间,我市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进行复查,发现违纪作弊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须在考前随时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信息,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该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或登录“研招网”查询。
4.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网上报名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涉及考试科目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请及时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八、我市各报考点咨询电话
长安区报考点(1314)0311-86662387
裕华区报考点(1315)0311-80671506;80671507
桥西区报考点(1317)0311-89653023
新华区报考点(1318)0311-86952762
高新区报考点(1326)0311-85095809
栾城区报考点(1316)0311-88666020
藁城区报考点(1319)0311-88166630
鹿泉区报考点(1322)0311-82012539
河北地质大学报考点(1329)0311-87207365;87208083
河北科技大学报考点(1330)0311-81668306
河北医科大学报考点(1331) 请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河北师范大学报考点(1332)0311-80786789
石家庄铁道大学报考点(1333)0311-87936302
河北经贸大学报考点(1334)0311-87657198
河北中医学院报考点(1335)0311-89926084
石家庄学院报考点(1336)0311-6661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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