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报名入口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职业资格类 > 社会工作者 > 考试时间 > 正文

辽宁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问题温馨提示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2-06-07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附件: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相关推荐:

全国报名、学习、交流一站式服务网站

Copyright ©2020 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2001253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