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赤峰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赤峰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返)赤倡导在市内、市外的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赤、不返赤,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和市外口岸所在县(市、区、旗),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二)外地来(返)赤人员要求
1.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第一时间在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健康监测, 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2.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赤人员,返赤前须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报备,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上海市、北京市、二连浩特市全域(含途经)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赤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隔离第3、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4.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赤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或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抵赤后须先行居家健康监测,于第3、5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动。
6.上述以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赤人员,在入赤第一防疫检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可有序流动。
(三)1.对于市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来(返)中心城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对于市内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未划定为中风险的旗县区来(返)中心城区人员,抵达后须居家健康监测,于第3、5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市内其他旗县区来(返)中心城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三类人员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外,均须在居住地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4.中心城区防范区内人员(含市外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赤,如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须经属地指挥部批准,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的前提下方可离开。
二、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国家电子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参加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须提供2022年6月16日上午9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提供2022年6月16日下午14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国家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的;
3. 参加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4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
4. 参加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5. 参加考试的考生,2022年6月11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国家电子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离赤、不返赤,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风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赤峰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并出示“国家电子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备查。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开考前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监考老师。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1.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3.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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