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急救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20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216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医生(专业技术十二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至以下科室工作:西城急救中心站、东城急救中心站、通州急救中心站、经开区急救中心站。
(二)岗位简介:从事院前急救的诊疗工作,参与卫生应急救援、医疗保障诊疗、急救培训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三)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对象
1.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毕业当年在北京自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完成规培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自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且须取得学历相应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者优先,最高学历专业可放宽至中西医结合临床类专业。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七)非京自培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须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条件。
(八)服从中心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我中心直属站工作。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录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