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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2-0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1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1年5月以来,我省排污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省市政府向企业出售排污权机制日益规范。因未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除新改扩建项目外,企业排污权均为无偿获得,减排内生动力不强。同时,企业与企业之间买卖排污权、政府向企业回购排污权的市场化交易机制未建立,排污权跨地区流动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项目落地。2021年4月和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范围。在此背景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绿色低碳转型,省生态环境厅借鉴浙江等先进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部分,五项内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现排污权科学有效配置,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等三项原则。

改革目标,分阶段设定2022年6月、2023年、2025年改革目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推进排污权确权,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强化排污权监管,深化排污权交易等六项任务。

保障措施,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等四项措施。

三、出台意义

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是具有河北特色的制度创新,随着《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我省将逐步健全排污权确权、有偿使用、政府储备、市场交易等制度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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