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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度卫生资格证报名官方及报名官网入口

来源:未知 编辑:heling1782426 时间:2023-12-14

近日,根据湖南卫生人才网发布了《湖南考区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通知中对2024年湖南卫生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报考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方式与时间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要求,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举行。为确保我省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

(一)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3日、14日、20日、2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考试专业

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日至14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携带《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点应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报名确认。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凡在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4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工作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报考专业一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的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鼓励卫生专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报考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申报专业对应的执业范围见《申报专业与执业范围对应表》(附件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2年内通过4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各考点要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四、考试缴费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卫生系列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23〕1号)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含历史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4月1-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生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卫生健康委资格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时,须使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市州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考生《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申请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人事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考生,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核。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报考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申请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如有《报名申请表》签名、盖章不齐或学历、资历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通知考生予以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报名申请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将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关不严的,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开展考点考务管理质量评估时予以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全省通报。

七、报考信息修改

考生首次登录官方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后,应仔细审阅所填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打印《报名申请表》后,如发现信息错误的,应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2024年5月5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试主管机构将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修改(含更名)请求,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内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其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在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打印电子合格证书。纸质合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寄送考区,考区整理后分发至各考点。合格人员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确认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报名申请表》签字盖章和纸质证书发放工作。

九、考试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考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考试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3.申报专业与执业范围对应表

    4.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4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1份。

2.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后毕业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须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http://zzxlrz.hnedu.cn)查询认证结果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考生,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湖南省内学历认证单位及地址、联系方式: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0731-82116082)或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3.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6.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学(初级师)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专业(中级)考试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需补充的其它佐证材料。

8.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后,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

(2)上一年度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报名申请表》和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单在官网查询打印)进行审核。

(3)资格复核由各考点负责,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和相关证件原件进一步确认,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考点审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

(4)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签章无效)。

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湖南考区各市州考点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考点 报名点 资格确认时间(工作日) 资格确认地点 咨询电话
长沙 市直 12月11-15日 详见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官网通知 0731-84713522
常德 市直 12月11-15日 常德市卫健委一楼活动室 0736-7705021
武陵区 12月2-15日 武陵区卫健局三楼人事股304 0736-7269723
鼎城区 12月2-15日 鼎城区卫健局3号楼人事股302 0736-7376396
桃源县 12月2-15日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 0736-6623224
汉寿县 12月2-15日 汉寿县卫健局人事股408 0736-2856039
澧县 12月2-15日 澧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02 0736-3245103
临澧县 12月2-15日 临澧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6-5803052
安乡县 12月2-15日 安乡县卫健局人事股620 0736-4338399
石门县 12月2-15日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疾控中心406) 0736-5157329
津市市 12月2-15日 津市市卫健局人事股1519 0736-4241577
衡阳 市直 12月2-15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市直及驻衡部省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部 0734-8173478
娄底 市直 12月3-12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市卫健委医考中心 0738-8312433
怀化 市直 12月2-15日 怀化市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A栋西27楼2711) 0745-2788070
鹤城区 12月2-15日 鹤城区卫健局人事股 0745-2250177
中方县 12月2-15日 中方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2812107
洪江市 12月2-15日 洪江市卫健局人事股 0745-2542877
洪江区 12月2-15日 洪江区卫健局人事股 0745-7631955
会同县 12月2-15日 会同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8858082
靖州县 12月2-15日 靖州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8188167
通道县 12月2-15日 通道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8627520
芷江县 12月2-15日 芷江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6822718
新晃县 12月2-15日 新晃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2141467
溆浦县 12月2-15日 溆浦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3226350
麻阳县 12月2-15日 麻阳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7862513
辰溪县 12月2-15日 辰溪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5257661
沅陵县 12月2-15日 沅陵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5-4227214
郴州 北湖区 12月4-11日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5-2337008
苏仙区 12月12-14日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305会议室 15211781658
资兴市 12月11-13日 资兴市卫健局人事股206 13337356289
桂阳县 12月12-15日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06办公室 18973576118
宜章县 12月11-13日 宜章县卫健局人事股403 0735-3726027
永兴县 12月12-15日 永兴县卫健局人股(202室) 13975588815
嘉禾县 12月11-13日 嘉禾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5-6630867
临武县 12月12-15日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4楼407 13975788196
汝城县 12月12-14日 汝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汝城县郴义路147号206室) 13975793396
桂东县 12月8-15日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8 0735-8631952
安仁县 12月11-15日 安仁县卫健局人事股(县行政中心A栋846室) 13787752886
张家界 永定区 12月2-15日 永定区卫健局人事股(西溪坪街道时代港湾旁) 0744-8597168
武陵源区 12月2-15日 武陵源区卫健局人事股(军地路) 0744-5618321
慈利县 12月2-15日 慈利县卫健局人事股(零阳街道环城南路18号) 0744-3222363 
桑植县 12月2-15日 桑植县卫健局人事股(207室) 0744-6246198 
市直 12月2-15日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412办公室(永定区南庄坪13号) 0744-8865668
邵阳 市直 12月2-15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人事股,委直属和联系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安排见各报名点通知) 详见邵阳市卫健委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邵阳卫健”
岳阳 市直 12月4-15日 岳阳市卫健委三楼1307会议室 0730-8738022
岳阳楼区 12月11-13日 岳阳楼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302 0730-8866822
平江 12月4-15日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0-6699973
汨罗 12月4-15日 汨罗市卫健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0730-5258120  
华容 12月4-11日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 0730-4132667
湘阴 12月4-13日 湘阴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328人力资源部 0730-2500580
临湘 12月4-8日 临湘市卫健局2号办公楼203 0730-3731930
岳阳 12月11-13日 岳阳县卫健局人事股 0730-7631308
云溪区 12月4-15日 云溪区卫生健康局405室 0730-8412328
君山区 12月11-13日 君山区卫健局人事股 0730-3271057
屈原区 12月7-13日 屈原管理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3办公室 0730-5720181
经开区 12月14-15日 岳阳大道9号406办公室 0730-8266907
南湖新区 12月4-6日 南湖新区湖滨街道管委会1号楼255 13332508511
湘西 泸溪县 12月11-15日 泸溪县卫健局人事股(216办公室) 0743-4267022
花垣县 12月11-15日 花垣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8室) 0743-7212050
永顺县 12月7-15日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43-5238162
古丈县 12月11-15日 古丈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43-4723630
保靖县 12月11-15日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43-7722316
龙山县 12月2-14日 龙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43-6260031
凤凰县 12月11-15日 凤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1室 0743-3506356
吉首市 12月11-15日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325室) 0743-8520325
市直 12月13-15日 湘西州卫健委医考中心 0743-8231752
益阳 市直 12月12-14日 益阳市卫健委108办公室,各县市区卫健局人事股 0737-4242848
永州 市直 12月11-15日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403室 0746-8426461
零陵区 12月11-15日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政工室 0746-6223607
冷水滩区 12月11-15日 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0746-8412903
东安县 12月11-15日 东安县白牙市镇文生路1号县卫健局217室 0746-4224388
祁阳市 12月11-15日 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0746-3226173
双牌县 12月11-15日 双牌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0746-7723665
道县 12月11-15日 道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10室 0746-2370266
宁远县 12月11-15日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0746-7229196
新田县 12月11-15日 新田县秀峰街750号县卫健局政工人事股 0746-4723032
蓝山县 12月11-15日 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西路卫生健康局411室 0746-2211097
江永县 12月11-15日 江永县卫生健康局老年党支部 0746-5751752
江华瑶族自治县 12月11-15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6-2311493
金洞管理区 12月11-15日 金洞管理区卫健局327室 0746-3859518
株洲 天元区 12月6-15日 株洲市天元区卫健局132会议室(天元区人民政府株洲大道北一号) 0731-28665022
芦淞区 12月8-15日 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2号栋卫生健康局11-24室 0731-28580769
荷塘区 12月11-15日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9楼901室(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 0731-28428426
石峰区 12月6-15日 株洲市石峰区卫健局303室(石峰区人民政府响田东路268号) 0731-22629770
渌口区 12月13-15日 渌口区卫生健康局505室 0731-27618842
醴陵市 12月11-15日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202室 0731-23021539
攸县 12月11-15日 攸县发展中心1228(攸县卫健局人事教育股) 0731-24313609
茶陵县 12月11-15日 茶陵县紫薇路卫生健康局(前栋二楼人事教育股) 0731-25211117
炎陵县 12月11-15日 炎陵县卫健局人事股(二楼204室) 0731-26239237
湘潭 市直 12月2日-14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人事股,委直属等医疗卫生单位 详见湘潭市卫健委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湘潭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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