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鉴定站: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宁夏计划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预报名考生和补考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14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2960人。
★因鉴定站即将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技能鉴定场地的升级改造,本批次暂不组织该职业方向鉴定,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
二、鉴定对象
(一)已预约报名考生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
2.根据当前我区从业人员鉴定需求较大的客观实际,本次鉴定限定考生生源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员(需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在宁从业人员(需提供在宁从业工作证明)。
(二)补考考生
在鉴定一体化系统中参加过考核且有补考资格(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附件“宁夏鉴定站”名称查看。
四、报名方式
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补考报名考生需在3月13日8时—3月14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五、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
(一)鉴定时间
1.已预约报名考生:具体鉴定时间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短信通知及准考证时间为准。上午参加理论鉴定的考生当日下午参加技能鉴定,下午参加理论鉴定的考生当日上午参加技能鉴定,即考生需在鉴定当日参加双科考试。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均于8:30前到场,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续增考生:如鉴定站提前完成本批次鉴定任务,将在预报名库中续增人员参加鉴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以短信通知方式告知续增人员具体鉴定时间(短信通知的时间仅为理论考试时间),请广大考生留意。上午参加理论鉴定的考生当日下午参加技能鉴定,下午参加理论鉴定的考生当日上午参加技能鉴定,即考生需在鉴定当日参加双科考试。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均于8:30前到场,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2.补考报名考生:理论补考具体鉴定时间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短信通知及准考证时间为准。技能补考具体鉴定时间以后续鉴定站公告中技能补考安排表为准。请提前30分钟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初级鉴定说明:初级鉴定采取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方式,考生如需线下实操考核请于4月15日前联系鉴定站。“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补考说明: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若双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本次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
(三)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六、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鉴定短信通知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需进行人证合一及身份核验。
2.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3.完成鉴定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核区域内严禁考生进行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7.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
8.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带上自己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鉴定费用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佩戴一次性手套。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体温37.3℃以上者。
2.无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3.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者。
4.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和与病例有轨迹重合者。
5.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者。
6.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者。
★考生需对承诺事项、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批次鉴定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宁夏及银川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一旦生源地发生疫情,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停止相关考生参加鉴定。为确保考生及相关考评、考务人员安全鉴定、规范鉴定,因疫情防控、鉴定程序等因素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
联 系 人:郑杰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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