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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主动配合,并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做好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前14天(6月26日,下同)起,考生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需每日更新“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登录“天津医学考试网”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关信息”栏目下的“考生承诺”,选择考试项目按要求填写)。
二、完成流调排查及核酸检测
(一)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二)考生若考前存在以下情况,应提前报告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天津健康码为非“绿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处于天津市封控区、管控区或有感染者关联轨迹,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考前21天内(6月19日以来)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旅居史(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追溯日期内有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及感染者关联轨迹(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
(三)考生若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可自由流动,但考前存在以下情况,应提前报告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研判是否可以在备用隔离考室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和重点陆路口岸城市旅居史(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处于天津市防范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不含中高风险地区);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乏力、呼吸困难、嗅觉(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考试当天需持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上述人员经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
(四)除上述(二)、(三)情况外的考前14天内外地来(返)津考生,应满足天津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并提供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
三、考试期间要求
(一)考生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场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查验“一证一码一卡一承诺”、准考证、身份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
“一证”为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携带纸质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一码”为天津健康码“绿码”;
“一卡”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
“一承诺”为安全考试承诺书;
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乏力、呼吸困难、嗅觉(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由考场医务人员进行研判,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室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后健康追溯
(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①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
(二)在备用隔离考室完成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后当天、第3日和第5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至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政务邮箱,邮件名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
五、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
(二)《安全考试承诺书》事关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网站和天津医学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