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前有关事项提示
湖南省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将于5月28、29日举行,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为保证参考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考部门将会同疫情防控部门制定此次笔试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要求,并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严格执行。
2、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在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逐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3、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所有入(返)湘人员必须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同时对外省市入湘返湘人员疫情防控有系列明确规定。考生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应认真查阅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可通过“湖南疾控”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微信公众号、防控部门网站及电话咨询属地防疫部门等方式查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的“入(返)湘报备登记”记录以及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5、考生考前须下载打印《湖南省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6、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健康码、纸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考前14天内入湘返湘考生还须提供打印纸质的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的“入(返)湘报备登记”记录。
7、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前14天内入湘返湘考生不能提供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的“入(返)湘报备登记”记录或3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其他显示异常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4月30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5)5月14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的,或未划定风险地区但已发生社区传播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5月14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及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区县旅居史的;
(7)4月30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5月14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 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9、当前相关地区疫情形势十分复杂,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湘且不离湘。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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