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兵团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15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9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见《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3。
三、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4)
四、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具体流程请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5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6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7日。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如有调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2024年1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
1.电子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2.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证书发放通知”查看证书发放进度,在首页“证书办理”栏目申领证书。
七、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我们将对涉及调整的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大纲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或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和新大纲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https://www.pqrc.org.cn/Subpage/ExamOrganizationInfo.aspx)下载。
八、收费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3元;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09元;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场地设计(作图题)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98元。二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与设备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116元;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100元;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21元。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x
2.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docx
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docx
4.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docx
5.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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