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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郴州资兴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官方报名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2年资兴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0:00至5月17日17:0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注册后,据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上传相关证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网络初审将不合格。相关信息和照片上传后,其报名状态为“待审核”。
4.网络资格初审。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网络资格初审。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其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8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9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2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温馨提示:只有初审通过后,报名状态显示为“通过”。因此,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填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将联系电话、学历、专业等信息准确真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扫描资料;在报名后,要注意随时留意查看报名状态或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并关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有关公告。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具体详情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合适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分类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22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⑷笔试准考证;⑸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资料;⑹诚信考试承诺书。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将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按面试总分(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排名。
综合成绩及排名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