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为做好云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云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城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科目、方式
l.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闭卷);
2.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3.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4.水利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本次考试采用机考。共有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时间、地点
云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5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增报专业,已取得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其中任一专业资格。
属前款第1、2、3项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属第4项条件的,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免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云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09:00起至3月28日17:00止(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网址及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https://www.ynjspx.cn)一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板块一考试报名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方可完成网上注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流程。
五、报名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妥善保存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报名时须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信息确认前仔细核对,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含照片)。
(三)报考人员应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并按照系统报名流程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曾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1日一3月28日(工作日),09:00一12:00,13:00一l7:00;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件1份;3、其它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六、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函[2021]459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69元。
(二)缴费时间:3月22日09:00一3月29日17:00。
(三)缴费方式: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缴费,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领取发票:
方式一:考生缴费完毕,重新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右侧“选择”按钮,进入报名流程界面,在导航菜单栏中点击“发票下载”按钮进行发票开具。
方式二:微信搜索小程序“电子票夹”,按要求完成注册后点击“票夹”按钮可查看和下载已经开具的发票。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5月24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成绩管理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考生提交试卷即可查成绩,亦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信息网(www.ynbzde.com)一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查询,因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考试结束后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
(二)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连续2个考试年度有效。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科目,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证书领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考生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ynjzjgcx.com)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四)注册管理
获《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的人员,须经注册后取得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属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管理相关事宜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另行通知。
十、考试大纲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有解析过程的习题集、题册等资料进入考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可携带参考资料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二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4个专业统一使用)。
(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l.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1)《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与计量实务》;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
(3)现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2.交通运输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计与计价实务(公路篇2019年版)》;
(2)现行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交通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和《交通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3.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2)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和《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十一、考试相关事项
(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牡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出现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
(三)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严禁擅自对考试机进行关闭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六)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种老师,0871—64320643。
单位名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及电话:杜老师,0871—65379994。
单位名称:云南省水利厅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871—63602522。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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