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1日17:00
(二)在线及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1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2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3日9:00—4月 7日17:00
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4月8日 |
9:00-11:30 |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 |
14:00-16:30 |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 |
|
4月9日 |
9:00-11:30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 |
14:00-17: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 |
三、报名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考条件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报考流程
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报平台完成报名,具体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只有按规定完成所有报名环节并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培〔2021〕7号)的规定,该项考试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五、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考区设置在省直,考试地点在长沙市,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调整考区、取消或推迟考试,请广大考生知悉。
六、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须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符合考试防疫要求和规定,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方可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自备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符合考试规定的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及相关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须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后方可离开。
(五)考试实行封闭管理,每科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20分钟后,应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场。
(六)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作答时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应试人员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进行查阅。
七、违纪违规处理
(一)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组织考试作弊、代替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涉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成绩复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各地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成绩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统一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合格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
(四)证书发放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双轨制。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通过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发放纸质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服务。
(五)疫情防控
为营造健康安全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有序平稳进行,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湖南省工程咨询协会(电话:0731-84412557)
报名及考试咨询: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电话: 0731-84688383,85063789)
附件:
1.报考条件及说明
2.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3.学历认证办理方式
附件1
报考条件及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暂行规定》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中规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1)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2)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4)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均属于工程咨询业务。
(二)《暂行规定》中所称“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度)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所有专业不属于上述学科门类专业范围的报考人员,其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均相应增加2年。
(三)《暂行规定》中所称“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本人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结业证书除外)。
(四)《暂行规定》中所称“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实施办法》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上述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六)《实施办法》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七)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条件的详细说明可参阅《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
附件2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资料准备
新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及报考条件另有要求的学位、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佐证资料,准备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具体要求如下:
1. 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还须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3. 照片背景为白色,预先通过“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审核处理;
老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存在上述情况且还未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报名流程有注册登录、注册核查、报名信息填报、报名核查、网上缴费等5个步骤。
(一)注册登录
新报考人员应先在网报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时按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并上传预先处理好的电子照片。
没有通过指定工具处理的照片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注册操作将无法完成。报名照片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印制,不按要求提交将影响后续考试正常参考、证书发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老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报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学历认证办理方式见附件3。
(二)注册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查看核查结果。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后续的考试报名。核查完成后,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考试报名信息填报。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核查结果为“不通过”:
1.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填报有误、真实性存疑等其他原因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3.证件类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
(三)报名信息填报
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继续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和完善,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网报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身份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身份证件照片;
2.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JPG格式图片上传);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JPG格式图片上传);
4.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上传获奖证书或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照片页、编号页合并成一张JPG格式图片上传);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6.网报平台或考试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核查
报名核查分为自动核查和人工核查。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自动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核查不通过的,需进行人工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接受人工核查,人工核查一般在线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等待审核。人工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无法在线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或审核部门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7:00(仅工作日办理)。
报考人员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院。
(五)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注册时请认真核对准确。如发现填报有误或需变更,请按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
4.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密码提示问题答案。
5. 2023年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仍使用原有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可在报名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附件3
学历认证办理方式
一、中专学历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验结果。
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需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学位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下载;2002年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学历及学位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进行认证(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党校学历
持党校学历的,在各级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进行查询;网上无法查询的,需前往各级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技工院校毕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有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和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毕业证书信息查询验证方式如下:
(一)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二)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三)其它年度毕业的,在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办理学籍认证。
以上学历认证办理方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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