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官方通知)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一、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五、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科目、时间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为纸笔化考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分别为: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题型 |
4月8日 (星期六) |
9:00—11:30 |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
客观题 |
14:00—16:30 |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
客观题 |
|
4月9日 (星期日) |
9:00—11:30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客观题 |
14:00—17: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主观题 |
三、报考条件
(一)常规条件:
根据《〈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第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 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
根据《实施办法》第六条,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三)报名条件说明:
1、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只参加《项目觉得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可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2、《暂行规定》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中规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1)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2)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4)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5)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均属于工程咨询业务。
3、《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中所称“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
“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
“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所学专业不属于上述学科门类专业范围的报考人员,其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均相应增加2年。
4、《暂行规定》中所称“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本人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
5、《暂行规定》中所称“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6、《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上述人员可面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7、《实施办法》第六条(二)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8、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其他条件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执行。
四、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至2月28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2月21日至3月3日。
(三)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五、报考操作流程”):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1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双轨制。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服务。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通过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发放纸质证书,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06室,电话0591-87575936 0591-88260576)。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八)考试大纲: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试条件第1点的须提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免试条件第2点的须提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但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福建省工程咨询协会(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06单元)办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④符合免试条件1的还须提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⑤符合免试条件2的还须提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八)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办[2016]65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型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2、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支付宝):95188。
3、换取发票。发票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开具,请在支付考试费用后按系统提示网上填写开票信息。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诚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应试须知
(一)考生应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生应按规定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作答工具。
(四)考生作答前应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
(五)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