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增设轨道交通职称专业助推高端装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高端装备产业链轨道交通子链人才引育,助力塑造我市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日前,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发文,决定在我市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中增设轨道交通专业,并公布轨道交通职称专业评价标准。
聚焦轨道交通产业特点和人才职称评价需要,文件主要明确八个方面:一是明确评价范围。规定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职从事轨道交通行业领域高端车辆装备、先进轨道装备及产品、轨道交通设计和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其中,评价范围紧扣产业链范围和联盟企业的特点,精准支持轨道交通行业3个专业方向的人才评价。二是明确层级设置。规定轨道交通专业职称分为高、中、初级,其中,高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包括员级和助理级,畅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明确评价方式。轨道交通专业初级采用单位自主聘任方式;中级和高级采用评审方式。四是明确评审机构。轨道交通专业副高级评委会依托天津市智能轨道交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负责,具体工作由武清区人社局承接;正高级评委会由市人才考评中心承接。五是明确评价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条件、各层级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和破格条件,突出“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坚持以业绩论英雄,注重考察人才对产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六是明确评审程序。实行全程网上办理,评审程序为公布安排、申报审核、评审公示、获取证书等,确保职称评价的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七是明确政策保障。明确了企业家举荐制、优秀人才直接申报、博士后人才自主聘任、高技能人才申报、非公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以及京津冀职称互认、外省市委托代评等9方面支持措施。八是明确组织保障。明确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各职称工作部门及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对各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职称评审机构的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并主动对接单位需求,实现政策精准落地,保障轨道交通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权益。同时,以智能轨道交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为重点开展首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动人才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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