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1139名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569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2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1月3日前发至邮箱
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月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2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取消录用资格。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3.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组织考察。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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