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战略和“三孩”政策,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以“生命全周期、服务全过程”为导向,着力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妇幼健康事业不断发展,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实施妇幼健康相关规划。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妇女儿童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完成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妇幼健康相关项目。做好妇女儿童健康专项规划终期验收。指导完成各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新一轮规划设置。启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张江院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大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母婴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创建相关工作。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相关疾病筛查诊断干预、妇幼预防保健等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优化布局和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助产医疗机构和危重孕产妇会诊救治网络,拓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加强五个新城产科、儿科资源配置。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创建国家妇幼中医药服务特色单位。扎实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印发《2022年上海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儿科医联体“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模式。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全科医生儿科能力专项培训项目,巩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果。
3.加强妇幼健康智慧服务。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快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和“云上妇幼”建设,整合关联孕产妇、新生儿、儿童卫生健康档案信息,提升数据治理和信息辅助决策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程健康服务管理。落实“一网通办”要求,继续优化出生“一件事”集成和线上帮办服务;会同相关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探索相关应用落地。
二、强化全方位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
4.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实施本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妇产科、儿童专科医院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各区和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分类管理,加强新冠确诊、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等特殊孕产妇管理。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妇女儿童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5.夯实母婴安全救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7+6”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启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级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优化本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对口区域划分,健全市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与对口区域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
6.强化母婴危重救治能力。充分发挥“7+6”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作用,强化助产医疗机构产安办履职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强化落实院内、院际和全市大会诊,进一步提升分级负责、综合施救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助产医疗机构产安办主任(医疗院长)、医务处负责人、产科主任相关管理培训,继续开展全市产科主任专题业务培训。持续发挥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推进孕产妇安全和健康管理创新项目。加强新设市产科临床质控中心、产科保健质控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母婴安全质控管理。发挥新生儿临床质控中心作用,修订本市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组织开展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推进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
7.加强重点孕产妇管理。切实落实孕产妇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规范。制定出台本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继续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加大产褥期保健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出院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作用,不断提升重点孕产妇管理水平。
三、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8.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优化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属地化管理力度,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有效提升婚前医学检查率的综合管理模式;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极创建国家级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特色专科服务特色单位。优化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对口网络,制定出台上海市产前诊断中心建设标准。加强上海市出生缺陷预防保健中心、上海市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建设。做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工作。持续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和人才培训项目。
9.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继续做好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加强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监测、心理行为、眼及视力、口腔保健等规范连续服务。深化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内涵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推动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全面开展,实施回应性照护支持项目,组织研制学龄前儿童主动眼保健操,开展神经心理发育异常、早期运动协调能力、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干预等试点工作,鼓励设立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包。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等适宜技术。落细落实医教结合的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特殊儿童健康评估。
10.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无痛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优化不孕不育综合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加强反复人流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和指导干预。继续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创新模式国家试点工作,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探索建立预防、筛查、诊断和治疗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出台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工作方案。推广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服务模式,推进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骨骼健康管理项目,研究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骨健康和肌肉健康综合干预模式。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服务。
四、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11.加强妇幼健康规范管理。继续落实《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2020版)》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2020版)》,启动《上海市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制定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规范。印发《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22版)》,修订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工作方案、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落实国家、本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凉山州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对口技术支援。
12.提升妇幼健康行业治理能力。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监管,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审批权限下放后指导。充分发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控中心、市产前诊断技术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相关技术同质化管理。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培训,压实各级岗位责任。加强妇幼健康重点技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排查,严防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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