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补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补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欢迎查看。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23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防疫要求提供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3.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英语等级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防疫要求提供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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