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欢迎查看。
随着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量不断增多,为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充实科技创新服务队伍,更好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是市科技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职能,推进“人才引聚—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企业培育—科技金融”全链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市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招考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创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创新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创新中心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创新中心主任担任。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00至16:00。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三)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查理论素养、科学人文素养、公共知识等内容;主观题主要测查对给定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考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考生面试全程录音。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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