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2023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欢迎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新疆政法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正厅级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新疆图木舒克市办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强校战略,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致力于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的一流政法院校。
二、招聘计划
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考核聘用。
四、招聘人才待遇
待遇情况详见《2023年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待遇表》。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教师岗、教辅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均分三批次进行,每批次发布岗位数根据上一批次剩余岗位确定(批次岗位表见新疆政法学院官网)。第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第二批截至2023年3月30日;第三批截至2023年5月20日。
辅导员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2023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2023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
(2)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或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各学院(部)指定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院部+报考岗位专业)。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各学院(部)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1.教师岗、教辅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
教师岗及教辅岗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结合的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试讲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谈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面试。笔试范围包括辅导员职业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
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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