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环境经济政策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递交了《排污权抵押登记申请书》,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定办理了排污权抵押登记手续。随后,苏州农商银行向这家企业发放了1200万元排污权抵押组合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
这是自《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江苏省按照最新流程办理的首笔超千万元排污权抵押贷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为企业产业升级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推动落实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落实《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免税优惠政策,2018-2020年,纳税人累计享受减税优惠295亿元。
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支持方面,生态环境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配合银保监会修改《绿色信贷统计制度》,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研究绿色金融环境风险监管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倾斜。2020年,会同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起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精准支持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促进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同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此外,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4亿吨,累计成交额达58.02亿元。
在地方层面,浙江、新疆、江西、广东、贵州等省份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投资,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功能,取得了良好成效。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探索组织绿色金融政银企对接会,加强政府、企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其中清洁能源贷款余额为3.2万亿元,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达8000亿元,位于世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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