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人员考试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现将鞍山经济开发区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人员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2月 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鞍山市铁东二道街6号 (市建筑工程公司2楼右侧)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于2月7日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请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4、对资格审查存疑的考生可联系0412-8433131。
二、笔试要求
笔试时间:2022年2月9日(星期三)10:30-12:00 。笔试地点:鞍山市高新区科技技工学校。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职业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
三、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场。准考证在笔试前电话或微信通知并发至考生本人。准考证只准本人使用,转借、涂改无效。考生在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
2、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中性笔),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4、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5、遵守考试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四、成绩公布
1、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同时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五、防疫要求
1、考生应履行防疫义务,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行程码”“易鞍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若出现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或“行程码”非绿码考生必须经考点内负责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需要转运的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及时转运至发热门诊,经评估后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3、考生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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