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政策详解
一、政策内容
参加天津自考网络助学的社会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自考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记录)。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其中,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由四部分组成:
①网上学习时间占10%;
②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占35%;
③参加互动答疑等活动占5%;
④由市自考办组织的综合测验占50%。
如下图所示:
二、事例
某考生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选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网络助学课程的学习。
(一)情况一:考生的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高
假设该考生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为90分。
1. 如果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50分,则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7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即50×70%+90×30%=35+27=62。也就是说,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最终成绩是62分,及格。
2. 如果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70分,则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7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即70×70%+90×30%=49+27=76。也就是说,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最终成绩是76分,及格。
(二)情况二:考生的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低
假设该考生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为30分。
1. 如果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50分,则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7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即50×70%+30×30%=35+9=44。也就是说,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最终成绩是44分,不及格;
2. 如果该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70分,则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7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即70×70%+30×30%=49+9=58。也就是说,该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最终成绩是58分,不及格。
三、郑重提示
综上,再次郑重提示广大社会考生,必须认真对待网络助学课程,力争在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中取得高分成绩。
若考生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过低,则会产生参加网络助学反而拉低最终成绩的现象,甚至出现如“情况二2”中笔试考试成绩本已及格,可经过与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合成后,最终成绩反而不及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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